佛法認為行善必須建立在斷惡的基礎上,有一分斷惡的基礎,才有可能行一分的善,而且惡業斷的越徹底,則所造作出來的善業品質也就越高!!
對業果法則若有正確的體會,我們會越能認清楚外在順境的本質,原來他們是成辦福樂的助緣而不是正因,真正關鍵的正因是利他的善業,取捨之間,我們內心對外境依戀的程度便會變的越來越小,對外在境界的貪婪便會降的越來越低,如此一來,擔心優勢條件失去所引發的焦慮與痛苦就會大大的減少,而同時又可以在無憂無慮的情況之下,盡情享受這種種的美好與幸福。
在這樣子的基礎下,我們願意將有用的資源分享給他人的利他之心才能夠展現,然後根據我們現前所擁有的資源,隨分隨力的在不造成自身的困擾下,幫助有需要的對象。
對外境的貪戀少一分,我們能夠釋出的資源也就多一分,這種利他行為實踐的程度,完全是來自於我們對業果法則體會的深淺,不用只是為了想贏得掌聲而做給別人看,社會的讚賞與肯定已不再是我們願意利他的最大誘因,這種實踐真理所帶給我們內心的喜樂,才是我們願意繼續付出的最大動力!!由於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需求,所以為了要使他們能夠盡量得到足夠的協助,一個對善業的實踐有所體會的人,一定會持續藉由業果法則的思維,慢慢放鬆對外在順境的執著,當發現自己內心的焦慮果然在不斷地減少的同時,便會逐漸增加在利他的行為上心力與物力的付出,福樂因此就會源源不斷的湧入,假以時日,離憂自在的心境便可以成功打造!!這便是佛法所主張的正確離苦得樂之道。